對練比賽相關規定
一、競賽方式:採單敗淘汰制,競賽量級體重區分如所附報名表。
二、競賽組別:(一)高中男子組(二)高中女子組(三)國中男子組
(四)國中女子組
三、學籍年齡:(一)凡就讀桃園縣內各公私立高中、國中在學學生,於99學年度第1
學期開學日即在代表學校就學,設有學籍,現仍在學者,均可
參加。
(二)轉學生或重考生必須於98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即在代表學校
就讀(即99年2月即具有該校學籍)。
(三)高中組限民國80年9月1日(含)以後出生者。
(四)國中組限民國83年9月1日(含)以後出生者。
四、組隊方式:以各【學校】為單位組隊報名。
五、獎 勵:(一)個人成績……
各組各量級錄取前3名(第3名2位,第1名為本縣參加100年
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代表隊),頒發獎牌1面、獎狀1紙。
(二)團體成績……
各組錄取前3名,頒發獎盃1座、獎狀1紙,其成績計分法如下:
1.每面金牌得7分、銀牌得3分、銅牌得1分。
2.以各單位積分多寡決定優勝之團體名次,若積分相同
,則以金、銀、銅牌數量多寡決定勝負。
3.各組隊伍參加比賽人數不足3人或各量級不足2人(若
對手棄權亦不予計算成績)時不計團體成績。
(三)隊職員依規定報請縣政府統一敘獎。
六、附 註:(一)100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依大會規定不舉辦資格賽,參
賽選手資格要件如下:
1.縣市選拔賽第1名。
2.當選國際正式錦標賽國手資格者(以取得奧運、亞運、
東亞運、青奧運及98、99年世錦賽、亞錦賽、世青賽、
亞青賽資格者為限)。
3.99年全國青少年各組各量級前3名。
4.99年總統盃各組各量級前3名。5.99年全中運各組各量
級前6名
(二)各組各量級縣內選拔賽第1名選手為第一優先參賽權,如
要報名第2人以上選手參賽時,參賽選手需達前第2、3、
4、5項之標準,惟至多以3人為限。
(三)經本會於99年11月14日教練會議決議選拔方式如下:
1.欲參賽選手一律報名參加主委盃比賽選拔。
2.如各組各量級參賽選手資格符合(一)第2、3、4、5
項之標準超過3人(含)時,則於品勢比賽後先行選拔
出2名選手(不得繼續參加主委盃比賽,亦不列入團體
成績計算),其餘未能入選選手則可繼續參加主委盃
比賽選拔。
(四)參賽選手資格符合前第2、3、4、5項之標準者列為種子
籤,並於報名時檢附獎狀影印本。
個人品勢比賽相關規定
一、競賽方式:採PK賽,單敗淘汰,報名表如附件。
二、競賽組別:(一)國小男子黑帶組 (二)國小女子黑帶組
(三)國小男子紅帶組 (四)國小女子紅帶組
(五)國小男子藍帶組 (六)國小女子藍帶組
三、競賽區分:(一)黑帶組:【不限段數】
初 賽:太極六章
複 賽:太極七章
決 賽:太極八章
總決賽:高麗型
(總決賽參加者為各分組冠軍選手)
(二)紅帶組【1至4級】:
初 賽:太極四章
複 賽:太極五章
決 賽:太極六章
總決賽:太極七章
(總決賽參加者為各分組冠軍選手)
(三)藍帶組【5至8級】:
初 賽:太極一章
複 賽:太極二章
決 賽:太極三章
總決賽:太極四章
(總決賽參加者為各分組冠軍選手)
四、參賽資格:(一)凡本會所屬道舘、學校社團會員之學員均可報名參加。
(二)黑帶組選手應持有全國協會核發1段以上證書。
(三)紅、藍帶組選手,應持有委員會核發之級證。
五、報名方式:以各學校、道舘為單位報名。
六、獎 勵:(一)各組各分組(每組8人)錄取前3名(第3名2位),頒發獎章1面。
(二)各組(總決賽)成績列入品勢總錦標成績計算(金牌7分、銀牌3分、銅牌1分)錄取前3名,頒發獎盃1座、獎狀1紙。
(三)隊職員依規定報請縣政府統一敘獎。
雙人組品勢比賽相關規定
一、競賽方式:男、女各一名配對,採計分排名制,報名表如附件。
二、競賽組別:(一)國小黑帶組 (二)國小紅帶組 (三)國小藍帶組
三、競賽區分:(一)黑帶組:【不限段數】指定品勢─太極6、7、8場、高麗型
(二)紅帶組【1至4級】:指定品勢─太極4、5、6、7場
(三)藍帶組【5至8級】:指定品勢─太極1、2、3、4場
四、競賽方式:(一)依報名隊伍編排A、B、C、D等進行分組比賽,各分組以10隊為原則。
(二)各組由大會於指定品勢裡抽選其中2個品勢進行比賽。
(三)平分狀態下,以表現性分數較高者為優勝者,如果表現性分數依然相同,由主審指定一品勢進行加賽。
(四)出場比賽須穿著整齊道服、不穿鞋,可自由編排隊形。
五、參賽資格:(一)凡本會所屬道舘、學校社團會員之學員均可報名參加。
(二)黑帶組選手應持有全國協會核發1段以上證書。
(三)紅、藍帶組選手,應持有委員會核發之級證。
六、報名方式:以各學校、道舘為單位報名。
七、獎 勵:(一)各組各分組(10組)錄取前3名,頒發獎章1面、獎狀1紙,4、5、6名頒發獎狀1紙。
(二)各分組成績列入品勢總錦標成績計算(金牌7分、銀牌3分、銅牌1分)錄取前3名,頒發獎盃1座、獎狀1紙
(三)隊職員依規定報請縣政府統一敘獎。
團體組品勢比賽相關規定
一、競賽方式:團體男子3人一組或團體女子3人一組,採計分排名制,報名表如附件。
二、競賽組別:(一)國小男子黑帶組 (二)國小女子黑帶組
(三)國小男子紅帶組 (四)國小女子紅帶組
(五)國小男子藍帶組 (六)國小女子藍帶組
三、競賽區分:(一)黑帶組:【不限段數】指定品勢─太極6、7、8場、高麗型
(二)紅帶組【1至4級】:指定品勢─太極4、5、6、7場
(三)藍帶組【5至8級】:指定品勢─太極1、2、3、4場。
四、競賽規定:(一)依報名隊伍編排A、B、C、D等進行分組比賽,各分組以10隊為原則。
(二)各組由大會於指定品勢裡抽選其中2個品勢進行比賽。
(三)平分狀態下,以表現性分數較高者為優勝者,如果表現性分數依然相同,由主審指定一品勢進行加賽。
(四)出場比賽須穿著整齊道服、不穿鞋,可自由編排隊形。
五、參賽資格:(一)凡本會所屬道舘、學校社團會員之學員均可報名參加。
(二)黑帶組選手應持有全國協會核發1段以上證書。
(三)紅、藍帶組選手,應持有委員會核發之級證。
六、報名方式:以各學校、道舘為單位報名。
七、獎 勵:(一)各組各分組(10組)錄取前3名,頒發獎章1面、獎狀1紙,4、5、6名頒發獎狀1紙。
(二)各分組成績列入品勢總錦標成績計算(金牌7分、銀牌3分、銅牌1分)錄取前3名,頒發獎盃1座、獎狀1紙
(三)隊職員依規定報請縣政府統一敘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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